从2013纳税年度开始,加拿大人持有外国资产超过10万加元的,会被要求向加拿大税务局 (CRA) 提供额外信息。
加拿大海外资产申报新增的申报内容包括:
- 具体的海外金融机构的名称或其他加拿大以外的资金持有机构的名称
- 与海外资产相关的具体的国家
- 海外资产所产生的收入
需要海外资产申报, 请联系AccXpert 王 兵 CPA 注册税务会计师 , 电话:1-613-600-6988 邮件: TaxServices@AccXpert.com
更详细的信息请下载: Foreign Property – 海外资产申报 Check List 2014
海外资产申报表格具体改变
1. 您的海外存款:
要求填写具体银行或金融机构的名称,国家代码(如CHN中国大陆),一年中存款的最大金额,年底时持有的存款额,收入或亏损。
2.您所持有的国外机构的股份(不包括境外子公司或附属机构):
要求填写国外机构的名称,国家代码,一年中投入的最大金额,年底时的总投入金额,总收入,卖出时的盈利或亏损。
3. 海外借贷或转移:
要求填写借贷或转移的概述,国家代码,一年中借出或转移的最大金额,年底时的借出或转移的金额,总收入,盈利或亏损。
4.海外信托:
要求填写信托机构名称,国家代码,一年中投入的最大金额,年底时的总投入金额,收入,收到的本金,盈利或亏损。
5.海外不动产(出租房等):
要求填写房地产的概述,国家代码,一年中最大花费,年底时的总花费,总收入,利润或亏损。
6.其他海外资产:
要求填写概述,国家代码,一年中最大投入,年底时的总投入,总收入,利润或亏损。
为2013年个人报税作好准备——2014年4月中提前寄出T1135
根据税务局的规定,如迟报海外资产,按每日25元,最高不超过2,500元罚款;刻意虚报瞒报海外资产总额,每月可能要面对500元惩罚,最高可面对12,000元罚款;若在24个月内仍未能纠正,将以实际资产数额的5%作为罚款。
为免产生不必要的税款、利息和罚款,纳税人应该尽早收集和准备好纳税年度里的资产信息,并在个人报税中填写更新的海外资产申报表格(T1135)。由于加拿大税务局还没有开通T1135表格的电子报税系统,纳税人需要邮寄此表格.
因此,海外资产申报需要提前寄出,务求税务局能在4月30号之前收到T1135。